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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工作社会监督

2020-01-20 16:58:29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难题和疑问:知识点掌握、时间规划、各章节分值等。备考过程中掌握章节考点是关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根据最近三年考试情况,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进行知识点和例题的分析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希望有助于大家备考。

考点:会计工作社会监督

1.社会监督的内容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的一种监督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检举违法会计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2.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1)审计报告的概念和要素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要素:标题;收件人;引言段;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的责任段;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审计意见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报告和日期。

(2)审计报告的种类和审计意见的类型

审计报告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

标准审计报告,是指不含有说明段、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其他任何修饰性用语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包括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三种类型。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考点2020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始,现在才开始准备备考应该怎么学习?......准备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却还对考试一知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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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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