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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考区2020年注会“金榜考生”证书授予及后续培养的通知

2021-03-01 15:24:29  

关于河南考区2020年注会“金榜考生”证书授予及后续培养的通知,本通知来源于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公财经小编为各位考生做了如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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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件

豫财考办〔2021〕5号

关于对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南考区成绩优秀考生授予“金榜考生”证书及开展后续跟踪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专业阶段考试成绩已经公布,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人才战略,培养行业优秀后备人才,河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拟对我省考试成绩优秀考生授予“金榜考生”荣誉称号,并进行后续跟踪培养,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授予“金榜考生”的基本条件

本次拟表彰考生的初步选拔条件为:专业阶段6科一次通过考生及综合阶段考试成绩名列前茅的考生共计20人。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在征求考生本人意愿的基础上,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

二、核实“金榜考生”相关信息

省考办依据考试管理系统对“金榜考生”的报名信息、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工作鉴定及审核意见。

三、培训并授予“金榜考生”荣誉证书

为了体现对成绩优秀考生的表彰和培养,省考办对拟授予“金榜考生”荣誉证书的考生进行专题培训,培训结业后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南考区‘金榜考生’证书”。并根据考生个人情况、基本素质、适应能力等适时推荐参加中注协、省注协举办的行业培训和学术论坛等。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将电子版信息核查表报送至省考办邮箱:henankaoshibu@163.com。联系人:袁婷,联系电话:0371-65766889。

附件: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南考区“金榜考生”信息核查表

2021年3月1日

原标题:关于对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南考区成绩优秀考生授予“金榜考生”证书及开展后续跟踪培养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enicpa.org.cn/ArticleShow_8313.html

来源: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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