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三章(五)

2019-04-28 13:50:53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现已正式公布!中公会计小编特意为考生整理了考试大纲,供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学员学习,以下是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中公小编为大家做了如下整理:

《经济法》考试大纲

(2019年度)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理解、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解决实务问题。考试涉及的相关法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法律基本原理,包括法律基本概念、法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与经济法律制度;

2.基本民事法律制度,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3.物权法律制度,包括物权法律制度概述、物权变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4.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的基本理论、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担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几类主要的有名合同;

5.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包括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6.公司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基本概念与制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重大变更、公司解散和清算;

7.证券法律制度,包括证券法律制度概述、股票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股票的上市与交易、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

8.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包括破产法律制度概述、破产申请与受理、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破产债权、债权人会议、重整程序、和解制度、破产清算程序;

9.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包括支付结算概述、票据法律制度、非票据结算方式;

10.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制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11.反垄断法律制度,包括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垄断协议规制制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制制度;

12.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包括涉外投资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三、商事法律制度

(五)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支付结算概述

(1)支付结算的概念与方式

( 2)支付结算的特征

( 3)支付结算的原则

( 4)银行结算账户

( 5)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法规

2.票据法律制度

(1)票据与票据法概述

( 2)票据关系

( 3)票据权利的取得

( 4)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 5)票据权利的消灭

( 6)票据抗辩

( 7)票据丧失及补救

( 8)汇票的具体制度

(9)本票的具体制度

(10)支票的具体制度

3.非票据结算方式

(1)汇兑

(2)托收承付

(3)委托收款

(4)国内信用证

(5)银行卡

(6)预付卡

(7)电子支付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相关信息来自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会计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备考计划。此外,中公小编还为各位考生准备了注会新大纲变化详解资料,打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领取!最后,中公小编也祝愿所有考生能够顺利通过2019年的注会考试!

小编推荐: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三章(四)

2019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考试大纲全书章节汇总

2019年注册会计师新旧大纲变化解读汇总(六科)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干货(持续更新ing)

来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上一篇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三章(四)
下一篇 2023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考试大纲变化对比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