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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

2017-11-01 17:46: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团组织:

为汇聚行业青年的智慧和力量,弘扬“诚信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2013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制发《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会行党[2013]9号),活动开展以来,共有82家会计师事务所青年集体荣获“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称号,其中11家会计师事务所青年集体参评并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行业青年集体广泛受到社会好评,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行业青年的工作热情。为巩固和扩大青年文明号创建成果,按照团中央工作部署,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全面负责 “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省级行业团组织做好行业内所辖区域具备条件的创建集体的组织动员、考察、监督、评审、推报工作。

3.创建集体做好网络创建信息的上传和纸质创建资料的整理、申报等工作。

二、创建条件

1.创建集体须符合《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会行团[2016]1号)中规定的集体基本条件。

2.争创“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须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团组织命名的青年文明号。

3.创建集体需要持续完成两个年度的创建工作,方有资格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评选。

三、创建内容

1.开展主题活动。着力开展“青年建功十三五·青春献礼十九大”主题创建活动,持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把握“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日等节点,组织创建集体面向广大群众、面向行业内外开展岗位体验、实地观摩、公开评议、文化倡导、政策宣传、公益服务等实践活动,展示行业改革新气象、弘扬职业文明新风尚。

2.提高创建质量。按照“有组织领导、有目标计划、有操作规范、有长效机制”的要求,深化青年文明号互学互访、项目联创、区域联创等联动机制,发掘青年文明号共建共享、协同发展的新优势;大力拓展青年文明号网上创建空间,创建集体加强网络互动宣传工作的建设,开辟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新平台,鼓励创建集体创造生动多样的职业文化“微作品”,扩大品牌社会影响、弘扬职业先进理念。

3.完善过程管理体系。切实抓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落地深化,以创建流程管理、工作体系建设为着力点,提高活动管理能力。从报备、监督、推荐等创建节点着手,做好建章立制、优化政策、载体牵动、品牌塑造等工作,形成管用有效的长效机制,以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活动创新发展。

4.改进跟踪监督机制。创建集体要依托各类外勤服务团队,亮明创建标识、成员身份,亮出公开承诺和投诉渠道,美化服务环境和服务礼仪。要将社会评价作为管理部门指导、评价、推荐集体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安排

1.2017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行业团组织、创建集体完成“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络办公协同系统”(http://oa. :8017)新建集体、基本信息填报、创建计划和日志上传等网络报备工作。

2. 2018年12月31日前,创建集体完成2017和2018两个年度全部计划和日志的网络上传工作;各省级行业团组织完成2017和2018两个年度所辖区域创建集体的全部网络信息审核工作。

3. 2019年上半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开展“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依据各省级行业团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考评成绩决定各省青年文明号分配名额,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是个长期、持续的工作过程,每个层级的青年文明号创建需要历时两年。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团组织高度重视,做好所辖区域内曾获行业地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争创“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的指导工作,组织动员未曾开展过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青年集体积极参加所辖区域内地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

附件:

1.青年文明号网络报备操作说明

2.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共青团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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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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