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即将开展,近日徐州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印发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徐州考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徐州考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徐州考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下载见原文)
徐州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
关于印发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徐州考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卫健委《关于做好江苏考区 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苏财会〔2020〕301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 国统一考试徐州考区考务及疫情防控组织工作,建立健全疫情防 控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 事件,结合我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实际,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考试时间和考点安排
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徐州考区考试将于10月 17和18日进行,全市今年报名人数6715人,报考科目18418 科次。考点分别设置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财经高等职 业技术学校和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 相关部门及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徐州考区 考务及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机考公司组织好考点学校的考务 及疫情防控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做好与考点各学校的沟通协调工 作,妥善处理好考试和学校教学工作的关系;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落实考点相关医务人 员安排;市公安局负责考点安全及考试秩序维护;机考公司负责 各考点考务及疫情防控措施具体落实工作。
三、 人员及物资安排
(一)人员配备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卫健委《关于做好江苏考区2020 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 求,本次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人员采取遴选方式,各部门分别负 责本部门人员遴选工作,要求“苏康码”绿码,体温检测低于37.3 度,无新冠肺炎病史以及和患者接触史,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 高风险地区疫情和境外旅居史。对提供相关健康材料不全面、不 准确的人员,考前7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工作。 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工 作人员,要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遴选工作于10月 9日前完成。已确定的工作人员如出现不能履职的情况,各部门 应安排并确保本部门应急备用人员及时到岗。
1. 市财政局根据考务工作需要,安排本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徐 州考区各考点巡考工作。
2. 市卫健委抽调市疾病控制中心3名同志,分别担任江苏建 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九州职业技术学 院考点防疫副主监考,指导并协助所在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 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为每个考点各安排呼吸或传染病专业、 疾病预防控制专业医务人员各1名,并做好现场疫情处置和疑似 人员转运安排准备工作。
3. 市公安局为每个考点各安排2名公安干警,切实维护考试 正常秩序。
4. 各考点根据所承担考务工作量,合理安排机务、考务、监 考、清洁消毒、后勤保安等工作人员,确保满足考务及防疫工作 需要。机考公司应将各考点人员及岗位设置情况,于9月30日 前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物资配备
各考点应根据本考点承担考务工作量,于10月9日前完成 测温仪、洗手液、消毒剂、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防雨棚、警 戒线等防疫物资配备工作,确保物资充足,符合考务工作需要。 所有考试监考、巡考及考务工作人员每人每场至少应配备1个一 次性医用口罩。各考点要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 度,做好消毒产品的管理,加强化学消毒剂等物资的安全存储和 使用管理,严防火灾等次生灾害发生。机考公司应将各考点防疫 物资具体安排和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市财政局 备案。
四、疫情检控区域设置
(一)体温检测区
各考点在考点大门外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 —3 — 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大门内设置体温检测区,上方搭 建遮雨布置,并用警戒线布置考生通道进行分流,通道左右距离 1米,前后间距1米。按照开考前1小时开始入场的要求,结合 本考点考生流量,合理安排检测人员数量,配备测温仪同时进行 检测,确保考生全部按时入场,其中: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在西门设置体温检测区,安排检 测人员5名;徐州财经职业技术学校考点大门安排检测人员5名;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大门安排检测人员5名。
(-)身份验证区及清洁消毒区
考点内每层考场入口,用警戒线划出一定区域作为身份验证 区及清洁消毒区,安装人脸识别设备进行身份验证;配备消毒液、 喷壶等消毒用具,对考生和考务人员进行手部等消毒。各考点根 据每层考场人数合理安排检测人员、消毒人员和人脸识别设备, 确保考生及时进场。
(三) 隔髙场所
各考点要设置临时隔离检查点、临时隔离室和隔离考场等3 个隔离场所。隔离场所应靠近出、入口处,采光和通风良好,配 备基本防护用品和洗手设施,设立醒目的“隔离”标识,门前有“闲 人免进”等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隔离场所。隔离场所的 工作人员需穿戴防护服,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其中:
1. 临时隔离检查点:设置在体温检测区附近,便于医务人员 对入场时持绿码但检测体温异常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人员进行 复测体温和排查流行病学史;
2. 临时隔离室:用于有异常症状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转运前休息;
3. 隔离考场:用于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身体不适的应考人员 考试。
(四) 定点医院
市卫健委指定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建筑学院、九州学院考点定 点医院,市中医院为财校考点定点医院,负责考试期间有发热、 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者的排查和诊治;指定市急救医疗中心 安排急救车辆和医务人员在中心做好应急值守,负责做好伤病员 现场转运工作。
五、 消杀工作要求
各考点要制定并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每场考试前对考试 相关区域,包括通道、门把手、桌椅、厕所、楼梯、考试机房、 设备等进行彻底清洁,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同时,安排专人对 清洁消毒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每天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查。
各考点在考前一天完成系统测试和清洁消毒工作后,即行封 闭考场、考点。考试期间,各考点增加对场所的通风换气频次。 每科考试前做好考场机位、设备、通道等区域的清洁消毒。清洁 消毒时要严格防止清洁液等进入机箱、键盘、电插座等处产生短 路和火灾隐患,确保考试不因设备问题受到影响。
六、 疫情检控措施
(-)考务人员防疫要求
各单位负责遴选合格的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时如被发现 持“苏康码”非绿码的,或者有发烧、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不得进 入考点参加工作。出现上述情况时,考点要第一时间报告市财政 局考点负责人,由其通知相关部门安排应急备用工作人员替换, 同时由考点防疫副主监考做好现场处理,并报当地疾控部门进行 —5 — 处置。对提供相关健康材料不全面、不准确的人员,考前7天内 有发热症状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工作。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 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工作人员,要追究本人及相 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考生防疫要求
1 .考生入场。
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苏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度 的要求。考生考前14天内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国(境)外 旅居史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 史,考前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考试当天,考生对上述事项 签订承诺书,拒签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 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 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本人及相关 人员的法律责任。
考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入 场时持绿码但检测体温异常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应引导至临 时隔离检查点,由医务人员复测体温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判断为 可疑病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由考点防疫副主监考做好现 场处理,并报当地疾控部门进行处置;判断为非可疑病例的,安 排至临时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2. 考生退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开始交卷退场后,各 考点要组织考生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 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聚集。
(三)突发事件处置
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中突发发热、乏力、
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按以下程序处置:
1 .监考人员应立即报告防疫副主监考;
2 .防疫副主监考组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离考生或考试工 作人员至临时隔离检查点;
3. 防疫副主监考组织考点医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 常,或伴有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经医务人员现场核实、诊 断并决定是否终止其考试或工作并带离考点;
4 .防疫副主监考视情况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5. 考点医疗防控人员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
6 .监考人员在考场记录单上记录处置情况,并经考点防疫副主监 考和参与诊断的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相关情况由市财政局考点巡考 组上报市考试委员会,并由市考试委员会上报省考试委员会;
7.如有考生或考务工作人员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 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防疫副主监考应立即做好现场处理,并 报当地疾控部门进行处置。
七、业务培训及检查验收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徐州考区巡考人员考务培训及疫情防控 培训,督促指导机考公司组织考点考务培训及疫情防控培训。各 项培训开始前进行体温检测和“苏康码''检查并进行记录。
(一)业务培训
1 .巡考人员培训。10月15日,市财政局组织徐州考区巡考 人员考务及疫情防控培训。
2.考点内部人员培训。机考公司应组织各考点于10月15 0 前组织全体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工作,学习防控方 案和考务管理规定,组织全过程模拟演练,明确各岗位职责、工
作要求、工作流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对疫 情防控常识和要求现场进行全面辅导,市财政局考务工作人员提 出考务工作要求。
(二)检査验收
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于10月12 0 对机考公司组织的考点考务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 检查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隔离场所设置情 况、防疫人员及物资配备等情况。
八、工作联络机制
考试期间市财政局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徐州考区总值班室, 负责同相关部门和考点联络,相关部门和考点要制定指定专门联 络人员并保持通信畅通。遇有异常或紧急情况时,要及时有效进 行处置,同时报徐州考区总值班室。总值班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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