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13年度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01-21 18:21:57  

导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讯关注中公会计网,考试政策解读,0元资料获取!

会计从业考试交流群:135450389


有奖转发

【会计从业考试题库试题汇总资料0元送】七套会计从业考试题库试题汇总,想要的亲只需要关注@会计从业题库研究中心 ; 2、转发此微博;3、到邮件订阅页面输入qq邮箱:

参与地址:


考试必备

2014会计从业网校辅导课程


关于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包头市公务员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企事业单位:

根据2013年度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和我区高级会计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3年年底。

二、评审要求

凡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的会计人员,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13〕13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会〔2013〕1918号)要求,积极申报参加评审。各地区、各单位务于2014年1月1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正高评审办联系人:李晓燕,联系电话:;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冯玉林,联系电话:。

附件:


  

 

2013年12月30日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新浪微博中公会计、官方微信及 人人公共主页:

2014会计从业网校辅导课程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沙龙每日一练(1月16日)
下一篇 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科目选择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