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本通知来源于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公财经小编为各位考生做了如下整理: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
近日,部分省(区、市)陆续出现零星散发本土病例。2021年1月8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2号)。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对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防疫工作。
二、结合注册会计师行业特点,特别是上半年是企业年报审计集中期,各事务所应做好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协调工作,保证保障审计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工作;近期,各事务所原则上不举办讲座、培训、聚餐、团拜、联欢等聚集性活动,切实防止聚集性风险。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月13日
原标题: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文章来源:http://www.scicpa.org.cn/xzwjgg/4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