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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7-7)

2016-07-07 17:19:56  

依据《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知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专业阶段考试时间:2016 年10月15 日-16日,综合阶段考试时间:8月27日,考试科目分别为《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及风险管理》《财务成本管理》,综合阶段考试为职业能力综合报名(试卷一、试卷二)。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较多,难度较大,尤其《会计》难度大,持证概率低,一般学员均会选择参加CPA培训,以下即是中公会计根据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为大家整理的CPA考试模拟试听,每日一练,督促学员学习,顺利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更多试题及注册会计师考试资讯信息,您可点击加入>>>注册会计师考试群③:339319145

单选题

1、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应当分期分别起算

B.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就被债务人明确拒绝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之日起算

C.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且侵害人明确的,从受伤之日起算

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从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1)对于一房二卖,依照合同法规定,两个合同均为有效合同,但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原合同债权人不得请求返还;ABD错误。(2)原合同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本题中所约定的违约金,依照合同法规定,如果过高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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