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单选题)2016年8月8日,姚某向陆某借款一百万元,约定2017年9月10日偿还三十万元,2017年11月21日偿还四十万元,2017年12月20日偿还三十万元。2017年12月26日,姚某仍未偿还。陆某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 )起算。
A2016年8月8日
B2016年10月21日
C2017年12月20日
D2017年12月26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题中,姚某与陆某约定分三次还款,2017年12月20日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日,故诉讼时效期间自2017年12月20日起算。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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