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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6)

2020-01-21 11:37:53  

2020年注会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考试,想知道自己的学习成果如何?一测便知。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一份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1.(单选题)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为诉讼时效的重新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数次进行,只是不能超过20年最长诉讼时效的限制

B. 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的事由,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C. 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D. 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2.(单选题)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效力的论述中,错误的是( )。

A.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B.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整个民事行为均归于无效

C.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D.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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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答案:B

2.参考答案:B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的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第一章练习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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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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