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会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考试,想知道自己的学习成果如何?一测便知。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一份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1.(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 )。
A. 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B. 预购商品房
C. 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D. 以销售商品房设定质押
2.(单选题)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甲以自己价值110万元的房屋设定了抵押,债务到期后,甲不清偿债务,乙对房屋行使抵押权,已知这段时间产生了10万元的利息,为实现抵押权的拍卖费用5万元,在甲乙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关于抵押物拍卖后的清偿顺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应当首先清偿100万元的借款
B. 应当先清偿10万元的利息
C. 应当首先清偿实现抵押权的拍卖费用5万元
D. 所产生的10万元利息不属于优先受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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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答案:ABC
2.参考答案:C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的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第二章练习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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