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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6)

2020-04-26 18:51:25  

2020年注会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考试,想知道自己的学习成果如何?一测便知。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一份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1.(多选题)张某、李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后来张某死亡,继承人只有小张。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者丧失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 如果小张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自动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B. 如果小张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小张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C. 如果小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就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D. 如果小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2.(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成立后不久企业经营不善,投入的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丙有一个已经19周岁的儿子戊。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因合伙企业账面上处于亏损状态,甲可以要求解散合伙企业

B. 戊自动取得合伙人丙的资格

C. 甲、乙不同意戊成为合伙人的,应当将丙的财产份额退还给戊

D. 若甲乙同意戊继承合伙份额的,戊只能成为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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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答案:AC

2.参考答案:C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的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第五章练习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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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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