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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会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8)

2020-09-04 13:54:21  

2020年注会考试备考已经开始,想知道自己的学习成果如何?一测便知。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一份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1.(单选题)人民法院应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的一定期限内召开债权人会议,该一定期限为( )。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60日

2.(多选题)人民法院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后,发现甲企业破产受理前依法对外提供的一项财产质押担保,已知所欠的债务为100万元,提供的质押物现行市场价值为80万元,关于该情形,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管理人可以自行决定通过清偿债务的方式取回该质物

B. 管理人向债权人清偿100万元债务后才可以取回该质物

C. 管理人拟通过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取回质物的,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D. 管理人可以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相当于债务100万元价值的担保而取回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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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答案:C

2.参考答案:ABD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的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练习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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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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