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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会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0)

2020-09-08 19:54:02  

2020年注会考试备考已经开始,想知道自己的学习成果如何?一测便知。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一份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1.(单选题)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中,不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A. 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B.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C. 债务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重整计划草案可以由破产管理人制定

D.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2.(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债务人已经发生了破产原因,仍在破产受理前6个月内进行的下列个别清偿行为中,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 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进行个别清偿,担保财产市场价值150万元,清偿的债务额为100万元

B. 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的水电费

C. 债务人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

D. 债务人经诉讼执行程序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进行清偿

1.参考答案:C

2.参考答案:ABCD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的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练习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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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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