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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会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4)

2020-09-10 20:49:46  

2020年注会考试备考已经开始,想知道自己的学习成果如何?一测便知。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一份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1.(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以表决方式判定是否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决议的法定条件是( )。

A.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B.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全部债权总额的2/3以上

C. 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D. 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全部债权总额的2/3以上

2.(单选题)下列关于重整计划效力的相关说法中,不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A.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无约束力

B. 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C.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D.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但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1.参考答案:A

2.参考答案:A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的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练习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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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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