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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注会经济法章节练习题: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6)

2021-04-25 15:43:04  

2021年注会考试备考已经进入冲刺阶段,想知道自己的学习成果如何?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一份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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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选题)下列关于重整与和解的异同,说法错误的有( )。

A. 重整在债务人有可能发生破产原因时即可提出;而和解只能在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后才可提出

B. 重整是债权人或债务人均可提出申请;而和解只能是债务人提出申请

C. 对于重整计划和和解协议的表决,均是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债权总额的2/3以上

D.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2.(多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其后,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 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 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 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 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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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答案:CD

2.参考答案:BC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的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2021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以及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扫码进群,还可领取不定期注会备考资料礼包!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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