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会考试备考已经进入冲刺阶段,想知道自己的学习成果如何?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一份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1.(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时,下列不属于非正常收入的是( )。
A. 董事获得的绩效奖金
B. 高管在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
C. 总经理在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津贴
D. 董事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正常交易获得的收益
2.(单选题)关于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企业破产法的立法宗旨是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B. 破产企业职工的救济安置也是企业破产法调整的范围
C. 企业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是所有的企业法人
D. 合伙企业的清算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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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答案:D
2.参考答案:B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的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2021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以及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扫码进群,还可领取不定期注会备考资料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