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会考试备考已经进入冲刺阶段,想知道自己的学习成果如何?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一份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练习题: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多选题】
1. 甲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是( )。
A. 张某,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 6 年
B. 吴某,原系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 已逾 5 年
C. 储某,系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股东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负有 300 万元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
D. 杨某,原系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 2 年
2. 下列关于创立大会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足额缴纳股款.验资证明出具之日后 30 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B.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C. 创立大会对通过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D.创立大会作出不设立公司决议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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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答案:ABC
2.参考答案:ABD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的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2021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以及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扫码进群,还可领取不定期注会备考资料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