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19年注会《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2)

2019-07-12 09:16:51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备考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注会考试,想知道自己注会备考的成果如何?一测便知。中公小编为广大考生准备了每一章的章节练习题,快来自测一下吧。

1.(单选题)甲上市公司、乙普通合伙企业、丙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丁公立大学拟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丙、丁中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2.(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般均可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B.有限合伙企业中,由有限合伙人从事具体的经营管理,普通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C.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以其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D.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均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注会考生必不可少的通关秘籍,点击图片即可获取↓↓↓

1.【答案】B。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答案】A。

解析:选项B,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由普通合伙人从事具体的经营管理;选项C,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会计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扫码进群,不仅可以找到更多志同道合的备考伙伴,还可以领取不定期的注会惊喜礼包哟!最后,中公小编也祝愿所有考生能够顺利通过2019年的注会考试!

小编推荐:

2019年注会《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1)

2019注会考试《经济法》科目的题型有哪些?如何备考会更好?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新大纲知识点手册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9年注会《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1)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1年CPA《经济法》考前模拟练习题: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7)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