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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会经济法模拟练习题: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

2019-09-20 15: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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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A银行,乙公司取得该票据后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背书转让给丁公司,B银行作为票据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丁公司按期提示承兑遭到A银行拒绝。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被保证人视为(  )。

A.甲公司

B.A银行

C.乙公司

D.丙公司

2.【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未记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三个月内付款

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该汇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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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A。

解析: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本题中票据被拒绝承兑,所以出票人甲公司为被保证人。

2.【答案】D。

解析:选项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选项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选项C:收款人名称属于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汇票无效;选项D:出票日期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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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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