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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会《税法》第二章练习题(2)

2018-01-11 10:33:35  

2018年已经悄悄来临,同样也意味着2018年的注会考试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在2018CPA备考之际,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注会《税法》第二章练习题,希望大家通过练习熟悉掌握知识点。

第二章 增值税法

三、计算问答题

1.张女士为 A 市甲超市财务管理人员,她从 2014 年 1 月份开始建立家庭消费电子账,6 月份从甲超市购买了下列商品:

(1)粉底液一盒,支出 400 元。

(2)白酒 1000 克,支出 640 元。

(3)食品支出 1010 元,其中:橄榄油 2500 克,支出 400 元;淀粉 1000 克,支出 10 元;新鲜蔬菜 50 千克,支出 600 元。

同时她对部分商品的供货渠道和价格进行了追溯,主要数据如下表:

(其他相关资料: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 30%,白酒消费税税率 20%加 0.5 元/500克。)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粉底液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食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某啤酒屋 2014 年 6 月世界杯期间发生业务如下(以下收入均为不含税收入):

(1)店堂点餐消费收入 400000 元,含销售瓶装啤酒 2 吨收入 50000 元、用自有设备现酿啤酒 0.5 吨收入 20000 元。

(2)KTV 包房取得收入 150000 元,含观看通宵球赛包房收入 80000 元、零食收入 40000 元、瓶装啤酒 1 吨收入 30000 元。

打包外卖餐饮收入 100000 元,含销售听装啤酒 0.2 吨收入 6000 元。当月外购食材 200000 元,其中部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80000 元、税额 13600 元,无法区分食材的具体用途。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

(1)啤酒屋外卖食品应缴纳的增值税。

(2)啤酒屋提供娱乐服务应缴纳的增值税。

3.某餐饮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年 6 月发生如下业务(以下收入均含税):

(1)实现营业收入 800 万元,其中包括顾客现场消费餐饮营业收入 500 万元、熟食外卖收入 30 万元、内设卡拉 OK 厅营业收入 270 万元。

(2)因该企业位置优越,某广告公司在其临街墙壁上悬挂广告牌,从广告公司取得收入 10 万元。

(3)该企业曾投资 500 万元参与设立一家公司,约定每年收取固定收益 40 万元、半年结算一次,当月收到 20 万元。

(4)转让一栋房产,该房产是若干年前由债务人抵债而得,当时冲抵的债务金额是 650 万元。此次售价 800 万元,包含购置房屋后安装的空调设备折合 10 万元。空调设备与房屋单独核算。(以简易方式计税)

(5)授权境外某中餐馆使用其字号,当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20 万元。

要求:

(1)计算业务(1)营业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业务(2)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业务(3)取得的固定收益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业务(4)转让房产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业务(5)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与解析

三、计算分析题

1.【答案】

(1)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粉底液为零售价,需价税分离,税率 17%,该项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400÷(1+17%)×17%=58.12(元)

(2)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白酒为零售价,需价税分离,税率 17%,该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40÷(1+17%)×17%=92.99(元)

(3)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食品为零售价,需价税分离,其中,橄榄油税率 13%,淀粉税率 17%,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该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00÷(1+13%)×13%+10÷(1+17%)×17%+0=47.47(元)

2.【答案】

(1)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 6%。啤酒屋应缴纳的餐饮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400000+100000)×6%=30000(元)

(2)旅游娱乐服务增值税税率 6%。啤酒屋应缴纳的娱乐服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00×6%=9000(元)

3.【答案】

(1)某餐饮企业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增值税税率 6%。应缴纳的增值税=800×6%=48(万元)

(2)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 11%。应缴纳的增值税=10÷(1+11%)×11%=0.99(万元)

(3)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固定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 6%。应缴纳的增值税=20÷(1+6%)×6%=1.3(万元)

(4)销售 2016 年 5 月 1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应缴纳的增值税=(800-650)÷(1+5%)×5%=7.14(万元)

(5)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取得的境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20(/ 1+6%)×6%=1.13(万元)。

温馨提醒:备考2018年注册会计师的考生可参加18年中公注会线下面授班,课程设有注会预科班、注会周末班、注会实战班、注会实操就业班以及项目经理班,专业的师资,优美的学习环境,舒适的住宿环境,宽敞的自习教室,满足不同考生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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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2012-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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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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