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企业的组织形式,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第一章知识点:企业的组织形式,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财务管理是经济管理的重要领域,是对经济活动中资金的管理。任何组织都需要财务管理,但营利性组织,即企业,与非营利性组织的财务管理有较大区别。本教材讨论 的是企业的财务管理。
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还有财务会计、成本计算和管理会计,它们各有其功能。按照考试大纲的规定,财务会计单编为《会计》;财务管理、成本计算和管理会计合编为《财 务成本管理》,分设财务管理、成本计算和管理会计三编。
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三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
(一)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1)创立便捷。例如,不需要与他人协商并取得一致;只需要很少的注册资本等。(2)维持个人独资企业的成本较低。例如,政府对其监管较 少,对其规模也没有什么限制,企业决策程序简单。(3)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一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也有在经营和发展上的约束条件:(1)业主对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责任,有时企业的损失会超过业主最初对企业的投资,需要用个人其他财产偿债; (2)企业的存续年限受制于业主的寿命;(3)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本用于经营。
多数个人独资企业的规模都比较小,抵御经济衰退和承担经营失误损失的能力不强, 其平均存续年限较短。有一部分个人独资企业能够发展壮大起来,规模扩大后会发现其 固有约束条件被放大,于是转变为合伙企业或公司制企业。
(二)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通常,合伙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有时也有法 人或其他组织。
合伙企业具有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的特点和约束条件,只是程度不同。
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个合伙人都可能 因偿还企业债务而失去其原始投资以外的个人财产。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 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即有责任替其偿还债务6法律还规定,合伙 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因此, 其所有权的转让比较困难。
此外,还有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适用于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 业机构。譬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必须 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规定, 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 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三)公司制企业
依据公司法登记的机构被称为公司,是政府注册的营利性法人组织,在法律上独立于所有者和经营者。
由于公司是独立法人,相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具有以下优点:(1)无限 存续。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2)股权可以转让。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被划分为若干股权份额,每个份额可以单独转让,无需经过其他股东 同意。(3)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不是所有者的债务,所有者对公司债务 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
正是由于公司具有以上三个优点,因此,其更容易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资本。公司 对债务负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存续,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股权便于转让,提高了投资 人资产的流动性。
相应地,公司制企业也有相对的约束条件:(1)双重课税。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 其利润需交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2)组建成本高。公司法对于公司建立的要求比独资或合伙企业的要求高,并且需要 提交一系列法律文件,通常花费的时间较长。公司成立后,政府对其监管比较严格, 需要定期报备和公开各种报告。(3)存在代理问题。在经营者和所有者分开的情况下, 经营者成为代理人,所有者成为委托人,代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委托人利益。
本教材把公司财务管理作为讨论的重点,除非特别指明,本教材所讨论的财务管理 均指公司财务管理,主要基于工商企业。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了解企业的组织形式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注会财务成本管理知识点--2019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第一章知识点:企业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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