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根据往年的注会考纲变化情况来看,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合同的履行
1.合同的履行规则
约定——协议补充——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合同法》规定 | |
不明确的事项 | 确定规则 |
价款或者报酬 | (1)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2)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
地点 | (1)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3)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期限 |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方式 |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费用负担 | 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
【单选题】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以及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答案】A。
解析: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中,乙公司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履行地点为海口,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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