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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会《经济法》第四章知识点及练习题:合同的履行规则

2020-06-05 14:33:35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根据往年的注会考纲变化情况来看,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合同的履行

1.合同的履行规则

约定——协议补充——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合同法》规定
不明确的事项 确定规则
价款或者报酬 (1)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2)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地点 (1)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3)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期限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方式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费用负担 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单选题】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以及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答案】A。

解析: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中,乙公司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履行地点为海口,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以及注会练习题:合同的履行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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