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根据往年的注会考纲变化情况来看,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同业竞争、财产份额出质和转让
有限合伙人 | 普通合伙人 | |||
交易 | 先看约定 | 后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先看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后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竞争 | 后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绝对禁止 (不得约定可以竞争) |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
出质 | 后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法定一致决 (不得约定非一致同意可以质) |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
转让 |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 约定一致决 (先看约定,无约一致同意)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单选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B.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C.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
【答案】C。
解析:选项A: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选项B: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C: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而不能标明“普通合伙”、“特殊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以及注会练习题: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同业竞争、财产份额出质和转让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