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根据往年的注会考纲变化情况来看,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股东大会
(一)职权
类别 | 具体的职权 | |
股东 大会 |
1 |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相关链接】董事会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2 | 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
3 |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
4 |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 |
5 |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
6 |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
7 |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
8 |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
9 |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
10 | 修改公司章程 | |
11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二)会议制度
事项 | 主要内容 | |||
1 | 会议形式 | 年会 | 每年召开一次 | |
临时股东大会 | ||||
2 |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即为实收股本总额);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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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股东大会如何召集和主持 | (1)董事会 召集 |
①董事长主持; ②副董事长主持; ③“半数以上”(≥1/2)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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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 ||||
(3)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 ||||
4 | 会议通知 |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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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股东大会 讨论哪些内容 |
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 ||
6 | 临时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7 | 股东大会 如何决议 |
出席+表决权+≥2/3 | 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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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表决权+>1/2 | 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
8 | 会议记录谁签字 | 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
【多选题】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8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董事人数减至5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答案】AC。
解析: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选项A董事人数虽然为5人但已经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B一监事不行)。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股东大会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