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根据往年的注会考纲变化情况来看,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
(一)职权
“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同”
(二)董事会的其他内容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
2.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4.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5.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乙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乙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2017年)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召集股东会会议
C.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D.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答案】BD。解析:(1)选项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职权,董事会可以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选项 C: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属于股东会的职权。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