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20CPA《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及练习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2020-07-20 11:52:51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根据往年的注会考纲变化情况来看,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事项 具体要求
1.出资人要求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出资人的公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时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3.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4.组织机构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5.财务监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法人的人格否定原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2年)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设股东会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但不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D.公司债权人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义务证明该公司的财产不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

【答案】C。

解析:选项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选项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表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0CPA《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及练习题: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下一篇 如何备考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