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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CPA《经济法》第七章知识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注册制

2020-07-28 16:21:24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根据往年的注会考纲变化情况来看,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注册制

主体 筹资方式 具体方式 证监会
上市公司 (1)普通股 ①非公开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注册
②公开发行 配股 注册
增发 注册
(2)优先股 ①非公开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注册
②公开发行 注册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股票发行行为中,应报证监会注册的有( )。

A.非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为200人

B.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C.非公众公司申请股票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

D.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答案】BD。

解析:(1)选项AC:目前在全国股转系统进行发行和交易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公开转让、定向发行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仍然适用核准制,即由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2)选项BD: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以及非公开发行新股,均须依法履行注册程序,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故BD选项正确。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注册制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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