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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有效VS无效VS可撤销VS效力待定
简介
民事法律行为依据效力可以划分为四类: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我们要做到对这四类民事法律行为内容的准确掌握,那么四类行为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辨析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于行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或者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的意思表示,可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效力尚不确定,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总结
有效 | 无效 | 可撤销 | 效力待定 |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 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
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 胁迫; 欺诈。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权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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