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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注会《经济法》第二章知识点及练习题: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020-11-18 14:46:10  

2021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了,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1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类别 概念 示例
1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等。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指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合同行为
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是三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或者多数决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决议行为
2 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指当事人互为给付一定代价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买卖行为
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指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一定代价的义务,而他方当事人不承担相应给付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赠与行为
3 负担行为 负担行为是使一方相对于他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中负有给付义务的主体是债务人。负担行为中的权利人享有要求履行的请求权,义务人的履行行为是请求权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
处分行为 处分行为是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需要义务人积极履行给付义务。
4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指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或者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票据行为
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指法律不要求采取一定形式,当事人自由选择一种形式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5 主民事法律行为 指不需要有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就可以独立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订立买卖合同
从民事法律行为 指从属于其他法律行为而存在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订立担保合同

【单选题】以下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

B.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

C.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

D.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

【答案】B。

赠与又称“赠与合同”,双方达成合意,赠与行为才能成立;其中A选项是豁免债务,C选项是授予代理权,D选项是立遗嘱,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达成相应的法律效力,所以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处分行为的( )。

A买卖合同

B.折除房屋

C.所有权转让

D.租赁合同

【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处分行为是指通过法律行为,改变所有物的法律状态,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需要义务人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如租借,转让,设定他物权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1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以及注会练习题: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1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培训网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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