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了,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1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交付
1.一般动产:交付生效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殊动产:交付生效+登记对抗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交付类型
类型 | 物权生效 | |
现实交付 | 指的是将物直接交由对方占有,即交付生效。 | |
交付替代 | 简易交付 |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先行占有该动产的,物权在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变动效力。 |
指示交付 |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 |
占有改定 |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1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以及注会练习题:交付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1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培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