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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之效力待定的合同

2017-02-22 16:17:29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举行,中公会计考试网为帮助参加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伙伴们备考,特推出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章节重难点知识点讲解,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经济法科目考点之效力待定的合同,助力伙伴们轻松备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考点:效力待定的合同

难度:A(A.高频,简单。B.高频,困难。C.低频,简单。D.低频,困难。)

考频说明:出题频率较高,掌握技巧,迅速解题

【内容详解】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生效,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仅凭其单方面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得效力待定的合同转化为有效合同。

3.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经典例题】

【例题1·单选题】小张15岁上高中时,其父为他买了一辆价值1万元的高级山地车。后张某因迷上网络游戏,私自将山地车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张某与刘某之间的山地车买卖合同效力是(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缺订立该合同的能力,因此,张某与刘某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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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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