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举行,中公会计网为帮助备考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备考,特整理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解析,今天中公会计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之物的原则分类及含义,助力考生们轻松备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同时,也欢迎考生点击加入>>>【注册会计师考试群⑥】:159678987,群里会每天更新考试资讯及资料,供考生学习使用。
【考点】物的原则分类及含义
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内容都法定
2.一物一权原则
也称“物权客体特定”原则:一个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但所有权可以和其他物权并存
3.物权公示原则
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
【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有( )。
A.物权相对原则
B.物权法定原则
C.物权公示原则
D.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答案】BCD。解析:物权法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物权公示原则。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 微信:中公注册会计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