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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经济法第一章高频考点:法律渊源

2017-08-29 17:36:51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将留个考生备考的时间仅剩一个多月了,在现阶段考生对于自己的备考着重点要有所调整了,历年来的高频考点考生要多花时间去记忆。今天中公会计网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法律渊源,助力考生们轻松备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同时,也欢迎考生点击加入>>>【2017注会备考④群】:254588397,群里会每天更新考试资讯及资料,供考生学习使用。

【高频考点】法律渊源(《经济法》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第一节法律基本概念)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本考点属于客观题的常设考点。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7.国际条约或协定

【解释 1】考生应清楚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制定机关及其效力等级。其中,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解释 2】注意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的不同制定机关,一个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一个是地方“政府”。

2017年注会考试《经济法》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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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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