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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经济法第十二章高频考点:《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

2017-10-09 1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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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新增)

适用对象: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适用于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此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适用地域:我国《对外贸易法》仅适用于中国内地,不适用于港、澳、台(港、澳、台地区已作为单独关税区加入世贸组织)

原则:

1.统一管理原则:商务部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2.公平自由原则;

3.平等互利原则;

4.区域合作原则;

5.非歧视原则;

6.互惠对等原则。

2017年注会考试《经济法》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7年注会1元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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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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