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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新增)
适用对象: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适用于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此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适用地域:我国《对外贸易法》仅适用于中国内地,不适用于港、澳、台(港、澳、台地区已作为单独关税区加入世贸组织)
原则:
1.统一管理原则:商务部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2.公平自由原则;
3.平等互利原则;
4.区域合作原则;
5.非歧视原则;
6.互惠对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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