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18年注会备考《经济法》知识点:物的种类

2017-11-07 13:41:00  

奋斗的脚步从未停息,就像奔流入海的河流!今天中公会计网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物的种类,同时点击加入【2018注会交流①群】:565082845,可获得群内定期推送2017年注会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哦!

【知识点】物的种类

认定主物、从物关系,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二者在物理上互相独立;(2)二者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A物脱离B物,不损害A物的独立用途,则A物为主物;B物脱离A物,丧失其本来的用途,则B物为从物。

1.主物与从物

(1)孳息是独立于原物的物,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物。因此,尚在母牛身体里的小牛属于母牛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孳息;尚未与苹果树相分离的苹果,也不属于孳息。

2.原物与孳息

(2)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如储蓄存款的利息、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

【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意义上孳息的有( )。

A.母牛腹中的小牛

B.苹果树上长着的苹果

C.母鸡生的鸡蛋

D.每月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

相关推荐:

2018年CPA考试预习阶段各科学习计划表(11月1日-3月31日) 2017年CPA考试成绩查询必读
2012-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答案及解析(考生回忆版) 2018年注会考试全国开课啦!

注册会计师报课送平板 有中公双十一不落单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注册会计师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8年注会备考《经济法》知识点:附条件和附期限法律行为
下一篇 如何备考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