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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动产的善意取得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则以“登记”为要件
如果双方当事人仅仅达成合意,但动产尚未交付或者不动产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则当事人之间只有债的法律关系,而没有形成物权法律关系,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
【解释1】转让人将《物权法》第24条规定的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殊动产“交付”给受让人的(无论是否登记),应当认定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
【解释2】“占有改定”不能满足善意取得制度意义上的“交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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