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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个人份额
4.数人主张优先购买的处理
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优先购买权的不当行使
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的请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未在规定的期间内主张优先购买,或者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转让价款、增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更要求;
(2)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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