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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会备考《经济法》知识点: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2017-12-14 13:55:16  

人最大的改变就是去做自己害怕的事情,也许刚开始我们是惧怕学习的,也正是我们的坚持才换来如今的乐在其中。2018年注会备考现阶段就是一个打基础的阶段,不要害怕,也不能懒惰,跟着中公会计网一起来学习注会知识点吧!今天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同时点击加入2018注会备考交流③群:662121035,可获得群内定期推送2018年注会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哦!

【知识点】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相关链接1】保证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相关链接2】质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质押财产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相关链接3】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相关链接1】保证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相关链接2】质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质押财产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相关链接3】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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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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