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会考试已启动,努力备考中的你在学习中是否还有许多未解决的问题呢?中公小编为你精心整理了一些备考资料,以下是《经济法》知识点的问答环节,希望可以为你答疑解惑。
【问】 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房屋未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可以请求赔偿,但不得主张买卖合同无效。那如果第三人非善意,知道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而且出租人没通知承租人,买卖合同还有效吗,第三人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答】 如果第三人非善意,知道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而且出租人没通知承租人,买卖合同有效,但是第三人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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