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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一章知识点: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2019-08-07 16:57:42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一章知识点: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构成,此三者也被称为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

1. 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1) 自然人。自然人既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一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法人包括机关法人 (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民法 总则》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其中营利法人是以取得利润并分 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 人等;非营利法人是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 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特别 法人包括特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 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 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3) 国家。在特定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例如,国家作为主权者是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可以成为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国内法上,国家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国内法律关系(如发行国库券,或成为国家所有权关系主 体)。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国家是以其机关或者授权的组织作为代表参加法律关系的。

2.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权利和 承担义务的资格。各种具体权利的产生必须以主体的权利能力为前提;同时,权利能力 通常与国籍相联系,一个国家的所有公民都应具有权利能力。《民法总则》第十四条宣 告:“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法律关系主体要自己参与法律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是指权利 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 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刹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 事法律行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 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 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前者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 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后者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 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社会组织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也应当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其权利能力和行 为能力不同于自然人。例如,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人,其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 产生,其行为能力伴随着权利能力的产生而同时产生;法人终止时,其权利能力和行为 能力同时消灭。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一般通过自身实现,而法人的行为能力则通过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来实现。

(二) 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通 常包括以下几类:

(1) 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 观实体。物既可以是自然物,如森林、土地,也可以是人的劳动创造物,如建筑物、机 器、各类产品。广义上物的概念还包括财产的一般表现形式——货币及其他各种有价证 券,如汇票、支票、股票、债券等。

(2) 行为。一定的行为结果可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和需要,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前者如旅客运输合同的客体是运送旅客的行为,后者如竞 业禁止合同的客体是不从事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或执业活动。

(3) 人格利益。人格利益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也是诸多行政、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具体包括公民或组织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公民的人身、 人格和身份等。

(4) 智力成果。人类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包括科学著作、文学艺术作品、专利、 商标等,这些成果是人们脑力活动的产物,称为智力成果。智力成果常成为知识产权法 律关系的客体。

(三) 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是法律允许权利人 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可以作为或不作为,或者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并 由他人的法律义务作为保证的资格。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要求为 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的约束。权利和义务之间关系密切,没 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不能一方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只承 担义务不享受权利;权利是权利人的行为自由,因此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权利 的行使有一定的界限,不得滥用权利。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了解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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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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