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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经济法考点】--- 保证人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为保证人。但法律对保证人仍有相应的限制,这些限制主要有:
1.主债务人不得同时为自身保证人。
2.国家机关原则上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国家机关可以为保证人。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担任保证人。
4.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担任保证人。
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得担任保证人。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保证人必须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主体,只要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例题·多选题】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不得担任保证人的有( )。
A.中学
B.公司经理
C.公司财务部
D.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分公司
【答案】AC。
解析:A选项是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能担任保证人;B选项是自然人,可以担任保证人;C选项是公司的职能部门,不能担任保证人;D选项分支机构经书面授权的,可以担任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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