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各位注会考生可以根据2020注会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会计》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1.合同成立
账务处理 | 后续评估 | |
5个条件同时满足 | 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 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不满足 | 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例如,合同已完成或取消),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包括全部或部分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 后续期间对其进行持续评估,以判断其能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
2.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的情形 | 会计处理 |
1.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 | 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
2.不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 | 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新合同的交易价格=原合同交易价格中尚未确认为收入的部分(包括已从客户收取的金额)+合同变更中客户已承诺的对价金额 |
3.不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 | 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 |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练习题
【例题1·单选题】关于收入的确认,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B.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
C.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对价不是很可能收回,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部分确认为收入
D.企业因向客户提供劳务的对价不是很可能收回,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例如,合同已完成或取消),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包括全部或部分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答案】C。解析:选项C,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对价不是很可能收回,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承诺以每件100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120件A产品。产品在6个月内转移给乙公司。甲公司在某个时点转移每一件产品的控制权。当甲公司向乙公司转移了60件A产品的控制权后,合同进行了修改,要求向乙公司额外交付30件产品(即总数为150件相同的产品)。这额外的30件产品并未包括在原合同中。当合同被修改时,针对额外30件产品,每件产品价格为95元(反映修订时的单独售价)。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B.应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C.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D.应调整变更日的主营业务收入
【答案】A。解析: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所以应将合同变更部分作为新的合同处理。
【例题3·单选题】20×7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额为20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乙公司自有土地上为乙公司建造一栋办公楼。截至20×7年12月20日止,甲公司累计已发生成本6500万元,20×7年12月25日,经协商合同双方同意变更合同范围,附加装修办公楼的服务内容,合同价格相应增加3400万元,假定上述新增合同价款不能反映装修服务的单独售价。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上述合同变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8年)
A.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独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B.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C.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于完成装修时确认收入
D.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作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答案】B。解析: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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