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会备考已经进入到冲刺阶段,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备考更高效,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会计》易错易混知识点:所得税,详情如下:
所得税
一、特殊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合并类型 | 账面价值 | 计税基础 | 所得税影响 |
免税合并 | 原账面 | 原账面 | 无差异 |
应税合并 | 原账面 | 公允 | 影响权益:资本公积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合并类型 | 账面价值 | 计税基础 | 所得税影响 |
免税合并 | 公允 | 原账面 | 影响商誉 |
应税合并 | 公允 | 公允 | 无差异 |
二、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特殊情形
不确认 | (1)非同一控制免税吸收合并,商誉的初始确认:会计上存在账面价值,计税基础=0,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不影响会计利润和纳税所得的其他交易和事项。(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 (3)投资企业能够控制转回时间且预计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 (4)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 A.准备长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负商誉等,一般不确认相关所得税的影响 B.准备近期出售的长期股权投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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