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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会计知识点第一章:实质重于形式的应用

2017-08-29 1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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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实质重于形式的应用

第一章总论第三节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考频:★★★★

复习程度:掌握本考点。本考点常考查典型的实质重于形式的案例,属于客观题的常设考点。

1.实质重于形式: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如果企业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那么就容易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无法如实反映经济现实和实际情况。

2.典型的实质重于形式案例:

①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视为自有资产。

②企业发行的优先股或永续债,确认为负债还是所有者权益:例如附有强制付息义务的优先股或永续债确认为负债。

③将企业未持有权益但能够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④将附有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出售确认为质押贷款。

⑤判断投资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的第二项基本要素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可变回报是不固定的并可能随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回报,投资方在判断其享有被投资方的回报是否变动以及如何变动时,应当根据合同安排的实质,而不是法律形式。

⑥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选择。

⑦商品售后回购,且回购价确定的情况下,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⑧固定资产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若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予以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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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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