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5】离职后福利
(一)设定提存计划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内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设定提存计划的提存金,并作为一项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二)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核算涉及四个步骤:
步骤一:确定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企业应当通过下列两步确定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釆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如职工离职率和死亡率)和财务变量(如未来薪金和医疗费用的增加)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
(2)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其中:
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是指企业在不扣除任何计划资产的情况下,为履行当期和以前期间职工服务产生的义务所需的预期未来支付额的现值。
【提示】
1.期初义务是归属于以前年度的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
2.当期服务成本是归属于当年的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
3.期末义务是归属于当年和以前年度的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
步骤二: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1)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应当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其中:
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步骤三: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设定受益计划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包括服务成本、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其中:
(1)当期服务成本,是指因职工当期服务导致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额。
(2)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所有过去服务成本均在其发生的当期计入损益。
(3)结算利得或损失(>0,结算利得;<0,结算损失)
=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结算价格
步骤四: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重新计量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后续期间不应重分类计入损益,但是企业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下列部分:
(1)精算利得和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2)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含在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3)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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