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会计第七章知识点: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是指投资方能够在自身账簿和报表中确认对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的时点,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对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的确认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原则上其确认应当遵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关于资产的界定,即有 关股权投资在属于投资方的资产时确认。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仅就对子公司投资的确认 时点进行了明确规定,即购买方(或合并方)应于购买日(或合并日)确认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实务中,对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等投资的持有一般会参用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条件进行。
对子公司投资应当在企业合并的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其中合并日(或购买日) 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时。对于合并日(或购买日)的判断,满足以下有关 条件的,通常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4)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 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5)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 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实 务操作中,应结合具体交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关键在于确定控制权的转移时点。
【例7-3]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4年7月20日对外公告,拟以定向发行本公司普通股的方式自独立的非关联方乙公司、丙公司收购其持有的A公司80%股权。双方签订的并购合同中约定对标的资产A公司的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以评估确定的该时点标的资产价值为基础,甲公司拟以6元/股(公告日前60天甲公司 普通股的平均市场价格)的价格购买A公司原股东所持其全部股份。合同中同时约定,在评估基准日至甲公司取得A公司股权之日期间内A公司实现的净损益归甲公司所有。 该并购重组事项的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 2014年7月16 9经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各自决策机构批准;
(2) 2014年7月20日对外公告;
(3) 2014年10月22日向有关监管机构提交并购重组申请材料;
(4) 2014年12月20 EJ ,该重组事项获监管部门批准;
(5) 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取得监管部门批文。当日,甲公司对A公司董事会 进行改组,在A公司7名董事会成员中,派出5名。同时,买卖双方于当日办理了 A公司有关财产的交接手续。
A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由董事会决策,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需经参加董 事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后实施;涉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
(6) 2015年1月6日,注册会计师完成对A公司注册资本验资程序。A公司于当日 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股东并获批准。
(7) 2015年1月28日,甲公司在有关股权登记部门完成股东登记手续。
问题:在甲公司购买A公司80%股权交易中,在哪一时点可以确认对A公司长期股 权投资?
分析:确定甲公司对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时点,实际上需要根据交易进行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判断该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日。
该项交易中,甲公司并购重组交易取得内、外部机构批准的时点为2014年12月20 日,至12月31日,甲公司已经通过派出A公司董事会成员,对其生产经营决策进行控 制。虽然2014年12月31日,该项交易并未完全完成,但后续在2015年1月完成的工商 登记及甲公司股东登记程序原则上在前期条件均已具备的情况下,有关程序应为程序性 的,对交易本身不构成实质性障碍,亦不会因2015年有关程序未完成而发生交易逆转的情况,因此可以认为2014年12月31日为该项交易的购买日。
本交易中,在确定购买日时,应关注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在对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移日之间标的资产的净损益归属问题是否 影响购买日的确定。购买日的确定基础是对于标的股权控制权于何时转移,本交易中虽 然购买方与出售方签订的协议中约定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移日之间被购买企业实现的净 损益归属于购买方所有,但在评估基准日,该项交易尚未实质性进行,有关审批程序、 资产转移、对被购买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主导等均未实际发生,因此,未形成控制权的转移,不能将评估基准日确定为企业合并的购买日。双方对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的协议 约定原则上是对购买方企业合并成本的调整,即被购买企业在此期间实现盈利且归属于 购买方的,该盈利应被视为对购买方支付的企业合并成本的抵减;被购买企业在此期间 发生亏损的,如该亏损应由购买方负担,则应认为是购买方实际付出企业合并成本的 增加。
二是对A公司控制权的理解问题,即何种情况下甲公司能够控制A公司。本交易中 甲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由董事会决策,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需经参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后实施;涉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全 体成员一致通过。在甲公司向A公司派出5名董事会成员且享有A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损益后,是否即形成对A公司的控制,章程中规定需要由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的事项是否说明即使甲公司向A公司派出5名董事,也不能实际控制A公司呢?判断控制是 要看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如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及购买、资产的购买与 处置、研究开发活动、投资与融资等日常经营活动的权力,企业在持续经营过程中,涉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均为相对较为特殊事项,这些事项发生时,有关决策需董 事会一致通过,并不影响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日常经营相关活动的控制能力。
应予说明的是,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的初始确认时点虽然现行会计准则中未予明确规定,但原则上可比照上述关于子公司的确认条件进行。同时,在以原则为基础 的会计准则体系下,某一具体事项的会计处理规定未通过准则进行明确规定时,应当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关于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进行。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了解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注会会计知识点--2019注册会计师会计第七章知识点: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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