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流却负债,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会计第九章知识点:流却负债,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企业借入的短期借款构成了一项负债。对于企业发生的短期借款,应设置“短 期借款”科目核算;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计算确定短期借款的应计利息,按照应计的金额,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二、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由出票人出票,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特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科目进行核算。应付票据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 应付票据和不带息应付票据两种。
1. 带息应付票据的处理。由于我国商业汇票期限较短,在期末,通常对尚未支付的 应付票据计提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票据到期支付票款时,尚未计提的利息部分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 不带息应付票据的处理。不带息应付票据,其面值就是票据到期时的应付金额。
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如果不能如期支付的,应在票据到期时,将“应付票据” 账面价值转入“应付账款”科目,待协商后再行处理。如果重新签发新的票据以清偿原 应付票据的,再从“应付账款”科目转入“应付票据”科目。银行承兑汇票如果票据到 期,企业无力支付到期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 支付的汇票金额转作逾期贷款处理。企业无力支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在接到银行转来 的“xx号汇票无款支付转入逾期贷款户”等有关凭证时,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 记“短期借款”科目。对计收的利息,按短期借款利息的处理办法处理。
三、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这是买卖双方由于 取得物资或服务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应付账款入账时间的确定,一般应以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 劳务已经接受为标志。但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区别下列情况处理:在物资和发票账单同时 到达的情况下,应付账款一般待物资验收入库后,才按发票账单登记入账,这主要是为了确 认所购入的物资是否在质量、数量和品种上都与合同上订明的条件相符,以免因先入账而在 验收入库时发现购入物资错、漏、破损等问题再行调账,在会计期末仍未完成验收的,则应 先按合理估计金额将物资和应付债务入账,事后发现问题再行更正;在物资和发票账单未同 时到达的情况下,由于应付账款需根据发票账单登记入账,有时货物已到,发票账单要间隔 较长时间才能到达,这笔负债已经成立,应作为一项负债反映。为在资产负债表上客观反映 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在月份终了将所购物资和应付债务估计 入账,待下月初再用红字予以冲回的办法。因购买商品等而产生的应付账款,应设置“应 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用以反映这部分负债的价值。
应付账款一般按应付金额入账,而不按到期应付金额的现值入账。如果购入的资产 在形成一笔应付账款时是带有现金折扣的,应付账款入账金额的确定按发票上记载的应 付金额的总值(即不扣除折扣)记账。在这种方法下,应按发票上记载的全部应付金额, 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
四、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 项负债。预收账款的核算应视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预收账款比较多,可以设置 “预收账款”科目;预收账款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直接记入“应 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五、 应交税费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特定经营行为,要按照规定 向国家交纳各种税金,这些应交的税金,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这些应交的税 金在尚未交纳之前,形成企业的一项负债。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 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增值税有 关规定,企业购入商品支付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可以从销售商品按规定收取的增值 税(即销项税额)中抵扣。我国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扩大试点行 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 地产业适用H%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同时,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 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将不动产也纳入抵扣范围,在符合税收法规
规定情况下,新增不动产所支付的增值税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不再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假定本部分所举例子中确认的收入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1. 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 税。在这种方法下,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销项税额。在购进阶段,会计处理时 实行价与税的分离,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商品的成本;属于增值税税额部分,按规 定计入进项税额。在销售阶段,销售价格中不再含税,如果定价时含税,应还原为不含 税价格作为销售收入,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缴增值 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 置“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_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 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商品时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在“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 法的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 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 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例9 -1]某工业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不动产 作为行政办公场所,按固定资产核算。工业企业为购置该项不动产共支付价款和相关税 费8 000万元,其中含增值税330万元①。根据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工业企业对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取得不动产时:
借:固定资产 76 7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980 000
待抵扣进项税额 1 320 000
贷:银行存款 80 000 000
第二年允许抵扣剩余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320 0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 320 000
2.小规模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在购买商品时,其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均不计入进项税额,不得由销项税额抵扣,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销售商 品时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的销 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公式“销 售额=含税销售额4-(1+征收率)”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税 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应采用三栏式账户。
①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 为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 9%o因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尚未发布,本教材所述的增值税率或增值税额均为假设。
【例9-2】某工业生产企业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本期购入原材料,按照增值税专用 发票上记载的原材料价款为10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企业开出承兑的商 业汇票,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该企业本期销售产品,销售价 格总额为90万元(含税),假定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货款尚未收到。该企业适用的增值 税征收率为3%。根据上述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购进货物时:
借:原材料 1 170 000
贷:应付票据 1 170 000
销售货物时:
不含税价格=900 000 :(1+3%) =873 786 (元)
应交增值税= 873 786 x3% =26 214 (元)
借:应收账款 9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73 78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6 214
3.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对于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 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行为,视同 销售货物,需计算交纳增值税。对于税法上某些视同销售的行为,如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 从会计角度看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因此,会计核算遵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会计 处理。但是,无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只要税法规定需要交纳增值税的,应当计算交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并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中的“销项税额“专栏。
4. 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情况及抵扣情况发生变化的会计处理。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 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导致原已计入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 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将进项税额转出,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 “应付职工薪酬”等 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 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 于转用当期转出,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当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调整相关资产账 面价值,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 记“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科目,并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或者摊销。
【例9-3]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购入一批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 4万元,材料价款为120万元。材料已入库,货款已经支付(假如 该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材料入库后,该企业将该批材料全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根据该项经济业务,企业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材料入库时:
借:原材料 1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 000
贷:银行存款 1 404 000
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1 404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4 000
原材料 1 200 000
承【例9-3]材料入库后,该企业将该批材料全部用于办公楼工程建设项目。根据 该项经济业务,企业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材料入库时:
借:原材料 1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 000
贷:银行存款 1 404 000
工程领用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 1 200 000
贷:原材料 1 200 000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81 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1 600
允许抵扣剩余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 6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81 600
5. 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企业提供应税服务,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 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价款的,在收入采用总额法确认的情 况下,减少的销项税额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科目,同理,小规模纳税企业应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科目;在收入采用净额法确认 的情况下,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确定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计入“应交税 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9-4]某客运场站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客运公司提供客源组织、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等服务。该企业采用差额征税的方式,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本期该企业向旅客收取车票款项530 000 元,应向客运公司支付477 000元,剩下的53 000元中,50 000元作为销售额,3 000元 为增值税销项税额。根据该项经济业务,企业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000
应付账款 477 000
【例9 -5]某旅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的方式。该企业本期向旅 游服务购买方收取的含税价款为530 000元(含增值税30 000元),应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和其他单位的相关费用为424 000元,其中因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24 000元。
假设该旅游企业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根据该项经济业务,企业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30 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24 000
贷:应付账款 424 000
6. 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为了分别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欠交增值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的情况,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避免出现企业用以前 月份欠交增值税抵扣以后月份未抵扣的增值税的情况,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份终了从“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科目转 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 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 值税,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 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7. 交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一一应交 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当 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记“应交税 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预缴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 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一预交增值税”科目。
【例9-6】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2x17年5月预售房地产项目 收取的总价款为1 410万元,该项目预计2x18年9月交房,企业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 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当月,该企业向购房者交付其认购的另一房地产项目,交房项目的总价 款为2 265万元(其中,销项税额为165万元,已预缴113.25万元),购房者已于2x16年 7月预交了房款且该企业预缴了增值税。才艮据该项经济业务,企业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预售房地产项目时:
借:银行存款 14 100 000
贷:预收账款 14 100 000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705 000
贷:银行存款 705 000
交付房地产项目时:
借:预收账款 22 65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650 000
借:应交税费——应吏增值税(销项税额) 1 132 5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 132 500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按增值税有 关规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 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 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 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借 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 理费用”等科目。
(二)消费税
为了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国家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 收一道消费税。消费税的征收方法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实行从价定率办 法计征的应纳税额的税基为销售额,如果企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 或者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 按公式“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换算为 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征的应纳税额的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 品的数量;属于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属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 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 税消费品数量;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消费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实际交纳的消费税和待扣的消费税;贷 方发生额,反映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消费税;期末 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待扣的消费税。
1. 产品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 附加”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科目。
企业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 应计入有关的成本。例如,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交的消费税计入在 建工程成本。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 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税款(除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由受托方 交纳消费税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这里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 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 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 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都不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 自制应税消费品交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在会计处理时,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收 代缴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收代缴 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 “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 “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时,不需要再交纳消费税;委 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收代 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科 目,待用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生产出应纳消费税的产品销售时,再交纳消费税。
【例9-7]某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为20万元,加 工费用为5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0.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材料已经加 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尚未支付。假定该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根据该项经济业务,委托方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如果委托方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 000
贷:原材料 200 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 000
贷:应付账款 55 000
借:原材料 25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50 000
如果委托方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委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 000
贷:原材料 200 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55 000
贷:应付账款 55 000
借:原材料 255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55 000
3. 进出口产品的会计处理。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消费品,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 进口消费品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 “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免征消费税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别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 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以不计算应交 消费税;属于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 交消费税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科目。应税消费品出口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其他应交税费
1. 资源税。资源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我国对绝大多数矿产品实施从价计征。企业按规定应交的资源税,在“应交税 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资源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计算出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纳 的资源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2.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 物,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 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这里的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 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企业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 入。计算土地增值额的主要扣除项目有:(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 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在会计处理时,企业交纳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核算。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税金及附加” 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建 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 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土地增值 税”科目。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 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该 项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时,再按上述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该项目全部竣 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 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补交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房产税是国家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 和工矿区征收的由产权所有人交纳的一种税。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 后的余额计算交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 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是国家为了合理利 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而开征的一种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车船税由拥有并且 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交纳。车船税按照适用税额计算交纳,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 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 产税(或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科目;上交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或 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印花税是对书立、领受购销合同等凭证行为征收的税款,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 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交纳方法。由于企业交纳的印花税,是由 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以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方法交纳的税款。即一 般情况下,企业需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的性质和规定
第九章负 债版1551 的比例税率或者按件计算应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 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划销,办理完税手续。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 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 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 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 源,国家开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在会计核算时,企业按规定计算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记“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实际上 交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 所得税。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有关所得税法及其细则的规定 需要交纳所得税。企业应交纳的所得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 细科目核算;当期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作为一项费用,在净收益前扣除。企业按照一 定方法计算,计入损益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一应 交所得税”科目。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参见本教材第二十章所得税。
6. 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国家为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 地而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以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征收。 企业交纳的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计算交纳耕地 占用税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 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在实际支 付前,形成企业的负债。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 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应付股利”;实际支付现金股利 或利润时,借记“应付股利”,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应确认 负债,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七、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 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等科目。约定的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 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按 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和“应交 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 款”;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了解流却负债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注会会计知识点--2019注册会计师会计第九章知识点:流却负债。
注会考生必不可少的通关秘籍,点击图片即可获取↓↓↓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