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职工概念,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十章知识点:职工概念,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人员:
(1) 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职工首先包括这部分人员,即与企业订立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作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
(2)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企业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对其支付的津贴、补贴等报酬从性质上属于职工薪酬。
(3) 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如果企业不使用这些劳务用工人员, 也需要雇佣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提供类似服务,因而,这些劳务用工人员属于本准则所称的职工。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了解职工概念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注会会计知识点--2019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十章知识点:职工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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