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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十四章知识点:金融资产的分类

2019-08-12 11:08:55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金融资产的分类,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十四章知识点:金融资产的分类,希望对大家的注会会计备考有所帮助。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是确认和计量的基础。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合理的分类。金融资产一般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同时,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对金融负债进行合理的分类。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一)关于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 业务模式评估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 是两者兼有。

企业确定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 企业应当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而不必按照单个金融资产逐项确定业务模式。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应当反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 层次。有些情况下,企业可能将金融资产组合分拆为更小的组合,以合理反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层次。例如,企业购买一个抵押贷款组合,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管 理该组合中的一部分贷款,以出售为目标管理该组合中的其他贷款。

(2) 一个企业可能会采用多个业务模式管理其金融资产。例如,企业持有一组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投资组合,同时还持有另一组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 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投资组合。

(3) 企业应当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其中,“关键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一一关联方披露》中定义的关键管理人员。

(4) 企业的业务模式并非企业自愿指定,而是一种客观事实,通常可以从企业为实现其目标而开展的特定活动中得以反映。企业应当考虑在业务模式评估日可获得的所有 相关证据,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 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例如报酬是基于所管理 资产的公允价值还是所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等。

(5) 企业不得以按照合理预期不会发生的情形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例如,对于某金融资产组合,如果企业预期仅会在压力情形下将其出售,且企业 合理预期该压力情形不会发生,则该压力情形不得影响企业对该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 式的评估。

此外,如果金融资产实际现金流量的实现方式不同于评估业务模式时的预期,只要企业在评估业务模式时已经考虑了当时所有可获得的相关信息,这一差异不构成企业财务报表的前期差错,也不改变企业在该业务模式下持有的剩余金融资产的分类。但是, 企业在评估新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考虑这些信息。

2.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旨在通过在金融资产存续期内收取合同付款来实现现金流量,而不是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 回报。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金融资产的信用质量影响着企业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能力。为减少因信用恶化所导致的潜在信用损失而进行的风险管理活动 与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并不矛盾。因此,即使企业在金融资产的信用 风险增加时为减少信用损失而将其出售,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现 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如果企业在金融资产到期日前出售金融资产,即使与信用风险管理活动无关,在出 售只是偶然发生(即使价值重大),或者单独及汇总出售的价值非常小(即使频繁发生) 的情况下,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如果企业能够 解释出售的原因并且证明出售并不反映业务模式的改变,出售频率或者出售价值在特定 时期内增加不一定与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相矛盾。此外,如果出售发 生在金融资产临近到期时,且出售所得接近待收取的剩余合同现金流量,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例14-1]甲企业购买了一个贷款组合,且该组合中包含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贷款。 如果贷款不能按时偿付,甲企业将通过各种方式尽可能实现合同现金流量,例如通过邮 件、电话或其他方法与借款人联系催收。同时,甲企业签订了一项利率互换合同,将贷 款组合的利率由浮动利率转换为固定利率。

本例中,甲企业管理该贷款组合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即使甲 企业预期无法收取全部合同现金流量(部分贷款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不影响其业务模 式。此外,该公司签订利率互换合同也不影响贷款组合的业务模式。

3.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在同时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的关键管理 人员认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对于实现其管理目标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 例如,企业的目标是管理日常流动性需求同时维持特定的收益率,或将金融资产的存续 期与相关负债的存续期进行匹配。

与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相比,此业务模式涉及的出售通常频率更高、价值更大。因为出售金融资产是此业务模式的目标之一,在该业务模式下不存在出 售金融资产的频率或者价值的明确界限。

【例14-2】甲银行持有金融资产组合以满足其每日流动性需求。甲银行为了降低其管理流动性需求的成本,高度关注该金融资产组合的回报,包括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

本例中,甲银行管理该金融资产组合的业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

4. 其他业务模式

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则该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其他业务 模式。例如,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或者基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决 策并对其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目标是通过出售金融资产以实 现现金流量。即使企业在持有金融资产的过程中会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企业管理金融资 产的业务模式也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为收取合同现金流 量对实现该业务模式目标来说只是附带性质的活动。

(二) 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 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企业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当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 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 利息的支付(以下简称“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无论金融资产的法律形式 是否为一项贷款,都可能是一项基本借贷安排。

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本金金额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在金, 融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 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其中,货币时间价值是利 息要素中仅因为时间流逝而提供对价的部分,不包括为所持有金融资产的其他风险或成 本提供的对价,但货币时间价值要素有时可能存在修正。在货币时间价值要素存在修正 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对相关修正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此外,金融资产包含可能导致其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 条款(如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企业应当对相关条款进行评估(如评估提前还款特征 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三) 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

1.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 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例如,银行向企业客户发放的固定利率贷款,在没有其他特殊安排的情况下,贷款 通常可能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如果银行管理该贷款的业务模式是以收 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该贷款可以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再如,普通 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到期收回本金及按约定利率在合同期间按时收取固定或浮动利息 的权利。在没有其他特殊安排的情况下,普通债券通常可能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如果企业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该债券可以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又如,企业正常商业往来形成的具有一定信用期 限的应收账款,如果企业拟根据应收账款的合同现金流量收取现金,且不打算提前处置 应收账款,则该应收账款可以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企业一般应当设置“贷款” “应收账款” “债权投资”等科目核算分类为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 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 资产为目标;

(2)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 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例如,企业持有的普通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到期收回本金及按约定利率在合同期 间按时收取固定或浮动利息的权利。在没有其他特殊安排的情况下,普通债券的合同现 金流量一般情况下可能符合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的要求。 如果企业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该债券为目标,则该债券应 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债权投资”科目核算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按照1和2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常见的下列投资产品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股票。股票的合同现金流量源自收取被投资企业未来股利分配以及其清算时获得剩余收益的权利。由于股利及获得剩余收益的权利均不符合本章关于本金和利息的定 义,因此股票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不考虑特殊指定的情况下,企 业持有的股票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基金。常见的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基金或混合基金,通常投资于动态管理的资产组合,投资者从该类投资中所取得的现金流量既包括投资期间基础资产产 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也包括处置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量。基金一般情况下不符合本金加利 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企业持有的基金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 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除按一般债权类投资的特性到期收回本金、获取约定利息或收益外,还嵌入了一项转股权。通过嵌入衍生工具,企业获得的收益在基本借贷 安排的基础上,会产生基于其他因素变动的不确定性。企业将可转换债券作为一个整体 进行评估,由于可转换债券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企业持有的可转换 债券投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持有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可在本科目下单设“指定类”明细科目核算。

(四)金融资产分类的特殊规定

权益工具投资一般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此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然而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 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按规定 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企业投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或者非上市公 司股权的,都可能属于这种情形。

1. 关于“非交易性”和“权益工具投资”的界定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1)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 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或者发行人根据 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划在近期回购的、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债务工具。

(2) 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 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组合中有 某个组成项目持有的期限稍长也不受影响。其中,“金融工具组合”指金融资产组合或金 融负债组合。

(3) 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例如,未作为套期工具的利率互换或外汇 期权。

只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才可以进行该指定。

此处权益工具投资中的“权益工具”,是指对于工具发行方来说,满足本章中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例如,普通股对于发行方而言,满足权益工具定义,对于投资方而言, 属于权益工具投资。

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是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包括可回售工具和发行 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本身并不符合本章第 三节权益工具的定义,因此从投资方的角度也就不符合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例如某些开放式基金,基金持有人可将基金份额 回售给基金,该基金发行的基金份额并不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只是按照本章第三节规 定符合列报为权益工具条件的可回售工具。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持有的该基金份额, 不能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 基本会计处理原则

初始确认时,企业可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 需计提减值准备。除了获得的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且后续不得转入损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 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 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得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了解金融资产的分类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注会会计知识点--2019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十四章知识点:金融资产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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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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